夏工 13378656801

欧盟RoHS指令附件III中关于镉的豁免条款已更新

发布:2024-05-30 14:43,更新:2024-05-30 14:43

2024年5月21日,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指令(EU) 2024/1416(以下简称“该指令”),更新欧盟RoHS指令(2011/65/EU)附件III中关于镉的豁免条款,延长第39(a)条款的豁免期限,新增第39(b)条款的豁免。该指令将于发布后20天生效。各成员国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其转化为本国法规,该豁免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更新了原来的第39(a)条豁免,主要更新了豁免有效期,具体如下:

更新豁免有效期.png

新增了第39(b)条豁免条款,具体如下:

新增了第39(b)条豁免条款.png

关于欧盟RoHS指令豁免的相关规则

Zui长豁免有效期规则-2011/65/EU Article 5(2)

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II中所列的豁免,对于附件I中1-7,10 ,11类产品,Zui长豁免期限为5年,第8和9类产品Zui长豁免期限为7年,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。

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V中所列的豁免,Zui长豁免期限为7年,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。

豁免延期申请规则-2011/65/EU Article 5(5)

更新的申请应在豁免期满前18个月前提出。在更新决定出台前,已有的豁免保持有效。

豁免撤销过渡期规则-2011/65/EU Article 5(6)

当一个豁免申请被拒绝或者一个豁免被撤消,该豁免的有效期Zui早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,Zui迟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8个月到期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洲石路723号强荣东工业区E2栋华美电子厂2层
  • 邮编:518031
  • 电话:13378656801
  • 联系人:夏敬
  • 手机:13378656801
  • 微信:kuangbiao4392
  • QQ:2796729733
  • Email:sales05@xktest. cn